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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武汉体育学院2016年运动训练、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现场确认的通知

发布者:发布时间:2016-03-30 点击:

 

凡报考武汉体育学院2016年运动训练、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,已在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报名且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(统考专项除外),请于201644日当天到我校现场确认。

 

一、   时间和地点:

 

时间:2016448:30-16:00

 

地点:武汉体育学院体育馆二楼(由体育馆1号门进入,2号门出)

 

二、   现场确认流程如下:

 

1.  交验材料,请按顺序排放交验如下材料(所有材料全部用A4纸张):

 

1)  考生生源地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一份;

 

2)  登陆“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”体育单招考试系统打印报名表

 

3)  等级证书:考生登录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(www.sport.gov.cn)“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”打印本人详细信息,并交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;

 

4)  户籍证明: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(二者复印在A4纸同一面);

 

5)  《武汉体育学院运动训练、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试报名表》,按表中要求签字盖章;

 

6)  单招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;

 

2.  考生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原件验证身份信息(临时身份证无效);

 

3.  领取体育专项考试准考证。

 

三、   温馨提示

 

按照教育部33号令第七条第一点规定:通过伪造证件、证明、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、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,应当按考试作弊处理;第九条第四点规定:伪造、变造身份证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,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,可以视情节轻重,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3年的处理;情节特别严重的,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。

 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(修正案九)》规定: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规定的考试的,处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

 

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,使用伪造、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、护照、社会保障卡、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,情节严重的,处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